


廉洁提醒
春和景明,清明将至。作为绵延两千五百多年的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,清明节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。但是清明期间也应注意,廉洁随行,提倡新风,文明祭扫,安全出行,铭记心中,过一个"清明"、文明、安全的清明节。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和因清明节祭扫导致疫情扩散情况发生,咸阳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在节前对干警进行廉政提醒、打招呼、敲警钟。
通过狠抓“八个严禁”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并要求全体干警严格落实“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”的相关要求,在清明期间带头移风易俗,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,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、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,以实际行动维护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。
咸阳市人民检察院
2020年4月2日

小贴士
在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:严禁用公车、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。

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

严禁用公款购买私人祭奠用品。

严禁公用款接待,走亲访友。

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互相宴请。

严禁公款安排踏青、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。

倡导文明过节、过节文明,践行文明祭祀!
供稿:检务督察部